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黄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夏拥军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报告客观反映了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反映的问题具体实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可行。区政府及审计部门在促进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完善,推动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绩效水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针对审计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就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深化审计监督,会议提出以下意见。
1、要拓宽领域。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的要求,不断拓宽审计领域,强化对财政存量资金、部门预算资金、政府重点支出、重点项目资金等的审计监督,做到从源头上预防违规和治理违规的有机结合,实现审计监督的全覆盖。
2、要注重治本。要加强制度建设,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门别类,梳理分析,区分性质,查明原因,力求从制度层面上加以解决。要切实加强预算的执行与监督,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方案,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增强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力。要强化法治意识,加大财政财务法律法规、财经纪律教育培训力度,严肃财经法纪,夯实财务基础。
3、要落实整改。重视审计成果应用,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发挥审计警示作用。建立健全人大监督、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的整改机制,提高审计效果。完善跟踪问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要责成相关部门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改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要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区人大常委会将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于2017年10月3日前将办理情况报告一式15份送区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