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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第4号(关于财政工作)

来源:区人大  2017-8-10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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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山区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
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张志武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黄山区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6年,全区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财政较好地发挥了对经济发展、民生民计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同意批准2016年度区级财政决算;今年以来,区政府及财税部门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强化重点支出保障,推进财政改革创新,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同时也存在着增收乏力、质量下降、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为完成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收支任务,会议提出以下意见:
   1、要咬定目标任务,提高收入质量。通过依法治税开源节流和对上争取等举措,实现预算收支平衡。在此同时,要务必重视收入质量问题,进一步压缩非税收入占比,逐步改善财税结构,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要突出工业富区,培植财源,更加重视抓好区本级财源建设,努力增强区级财政实力。
   2、要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绩效。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量入为出,有保有压”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合理分配财政资金,盘活存量资金,确保各项改革和民生等刚性支出。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努力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3、要规范投资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完善建设资金拨付管理和投资控制机制。加强政府债务监管,合理控制债务规模,确保财政收支总体平衡。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于2017年10月3日前将办理情况报告一式15份送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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