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各类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二)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和安排,组织开展代表视察、工作调研和执法检查等工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三)组织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承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四)审核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文稿,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 (五)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管理、政治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七)承担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农村经济、内务司法、城建旅游环境、教科文卫等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负责省内外人大系统有关负责同志因公来区的接待安排工作。 (八)负责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黄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三、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446.06万元,支出总计446.06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8.26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提高了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标准,二是随着工资标准的提高,公积金等基数也随之提高。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6.0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446.06万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6.0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446.06万元,占10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46.0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446.0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8.26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提高了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标准,二是随着工资标准的提高,公积金等基数也随之提高。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6.0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8.26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提高了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标准,二是随着工资标准的提高,公积金等基数也随之提高。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5.94万元,支出决算为44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提高了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标准,二是随着工资标准的提高,公积金等基数也随之提高。其中基本支出446.0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293.35万元,比2014年增加39.27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提高了工资标准。其中:“行政运行”决算293.35万元,主要用于本机关(不含离退休干部)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车辆费用、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126.78万元,比2014年增加24.3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提高了工资标准,二是新增加三名退休人员。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26.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7.02万元,与2014年几乎持平。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7.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18.9万元,比2014年增加4.81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公积金缴费基数也随之提高。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8.9万元。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6.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68万元、津贴补贴86.45万元、奖金22.0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02万元、伙食补助费5.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5万元、离休费27.34万元、退休费99.45万元、奖励金47.88万元、住房公积金18.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5万元;公用经费57.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7万元、印刷费0.88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1.21万元、邮电费2.52万元、差旅费2.93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会议费19.64万元、培训费0.09万元、公务接待费6.57万元、工会经费3.55万元、福利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黄山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黄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黄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电脑支出0.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黄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6辆。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黄山区人大办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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