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52号建议的答复
李慧娟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重启黄山国家森林公园孟山景区开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区政府高度重视你的建议,作为答复主协办单位的区林业局和区旅委、甘棠镇政府进行了认真对接研复。认为雾山山麓紧邻市区北郊,生态良好,环境幽美,不仅是我区市民户外健身休闲的重要线路,也是游客俯览市貌遥望黄山的好去处,随着龙门遂道即将通车,对雾山景区进行科学开发,可以丰富城区旅游内容。
二、黄山国家森林公园孟山景区现名为雾山景区。黄山国家森林公园于1988年编制的总体规划(扩初设计)早已延期,现于2012年5月委托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对黄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即将上报评审和审批实施。新修编后雾山景区规划的功能定位是康体健身、休闲娱乐、佛教文化,其开发方向以佛教文化和自然山水风景为主,充分发挥雾山深厚悠久的佛教文化内涵,自然山水也紧紧依存佛教文化使两者相辅相成,成为自然和人文和谐统一的城郊型景区。
三、今年,《黄山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含《重点区域旅游发展控制性规划》)工作即将启动,黄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亦已完成,我局将加强与区旅委、规划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把包括雾山景区在内的黄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纳入到全区旅游总体规划,积极对上争取和招商引资,加快景区旅游设施建设,努力打造成为黄山区新的旅游品牌。
四、你的建议对完善雾山景区旅游设施建设和开展休闲旅游活动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在编制黄山国家森林公园雾山景区小区详细规划时充分尊重和采纳你的建议,努力把雾山景区打造成为黄山区城市居民休闲和游客旅游的好地方、好景区。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黄山区林业局
联系电话:8510025
2014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