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议案建议 > 代表议案建议

第12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5-11-30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刷新】【返回】【打印】【关闭】 
王帮助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拓宽对村级工作经费保障渠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村级组织承担着维护一方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村两委人员支出、各类事务支出需要有相应的经费支撑。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村级组织运行保障工作,近年已采取多项措施加大保障力度:一是出台黄发【2012】32号文件,明确“三位一体”保障政策,区、乡两级财政转移支付约一千多万元(其中区财政700万元),对在岗及离任村干部工资和社保支出予以保障;二是通过多种形式的以奖代补政策和项目建设等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我区79个行政村年支出约两千六百多万元,区、乡转移支付一千多万,缺口部分主要由村集体经济承担。79个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大多数村经济基础薄弱,不能做到收支平衡。经初步调查统计,2013年支出大于收入、存在经费缺口的村有34个,2014年上升为42个。即使是收入大于支出的村,也存在收入不稳定、不可持续等情况。
  然而,近年因经济下行大环境影响,区、乡财政收支压力较大,解决村级组织运行经费缺口不能单纯依靠大幅增加转移支付。
  为此,区、乡政府应积极引导各村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和市场环境,不断开拓创新、做大做强集体经济,协助村级组织“开源”。同时应加强对村级组织财务管理的指导,引导村级组织“节流”。“节流”可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倡导“勤俭办一切事业”,提高村级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村级组织应严格按照黄发〔2012〕32号文件要求,做好村干部人数的控制,不允许超出编制随意聘用人员,增加村级负担。
  以上情况我局已向区政府如实汇报,拟于年内适时开展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情况专项调研。今后随着我区经济发展,区财政将逐步加大对村级转移支付,力争早日建立起与财力水平相适应的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8537237
黄山区财政局   

2015 年5月20日

[发表评论]
笔名:
评论:
 
政府网站集群站点 版权所有:黄山区人大常委会 技术支持:黄山区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559-8500041 站长信箱:rd@hsq.gov.cn 皖ICP备05004048号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