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全文:
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
我区项目建设土地征占用补偿存在的问题:1、黄山区各乡镇项目建设快速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持续推进的情况下,政府也面临比较尴尬的局面,一方面要加快项目建设,完善地方基础设施,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任何项目开工建设,需要付出一定数额的征地费用,项目建设过多,征地费用负担过重增加了政府的压力,阻碍或影响项目的进程。2、黄山区移民、湖保、交通、扶贫等部门所有的项目实施,项目决算基本都不涉及征地费用,但现实是现在所有项目建设都涉及征用群众水田、林地等。都按照一定补偿标准支付给土地所有权或经营者。补偿款有些通过项目隐形列支,有些通过政府预算外资金予以支付。项目隐形列支造成征地款数目不能实现公开,在一定范围内造成廉政风险隐患。其次,通过政府预算外资金予以支付,又造成政府财力负担过重。
将土地补偿款纳入项目费用予以报账的建议:1、黄山区政府通过下发指导性文件将各块土地征占用补偿款纳入项目前期费用,作为项目决算内容,根据乡镇类型的标准进行报账列支。2、项目征地款实行实地测量,按照标准造册实行村务公开,打卡发放,杜绝暗箱操作,降低廉政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