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10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张志武
查辅寰代表:
您在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关顾基本农田保护率高的农业乡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新丰乡现有耕地1.1万亩,其中国土部门己开发入库面积0.87万亩,待开发面积0.24万亩。按照近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申报指南意见,丘陵山区年度单个项目相对连片面积原则上规定不低于0.2万亩。
我局将会同区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对新丰乡进行现场调查了解,若待开发耕地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才能纳入以后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计划。
非常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59-8536874
2017年5月15日 |